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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2/20 -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連威磊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換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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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95/2/20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連威磊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連威磊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等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
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本公司擬與連威磊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策略聯盟,以達到整合業務,
提昇競爭力、經營績效及增加產能之目的。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藉由緊密之策略聯盟,以期在 LED的領域中強化競爭力及研
發技術,以提昇產品品質及生產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預期本策略聯盟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的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為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連威磊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三點五八八股。
(2)該換股比例係以雙方於94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計算基礎,
另參酌其他相關因素調整計算,並已委請獨立財務專家就股份交換之換股比例合理
性出具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暫訂換股基準日為95年7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華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從事研發、生產與銷售高亮度發光二極體磊晶片、晶粒及雷射
二極體晶粒之生產及銷售。
(2)連威磊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從事發光二極體磊晶片及電子零組件之製造、批發及零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
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
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
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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