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期(1 ~ 3 年)
依其專長、興趣分派合適之研發工作,培訓重點以通識課程為基礎,循序加強專業技術類學能,並提供本公司光電最新之研發資料與技術,建立並強化工程師應備之專業技術,培養獨立研發之能力。




2. 中期(3 ~ 4 年)
(1)
於熟悉之技術上與研發團隊就光電之技術發展共同朝設定之目標作研究及開發,期間並持續輔以進階專業技術訓練、提供管理類課程訓練,強化溝通協調、培養中階主管之管理能力。
(2)
階段任務為負責專案研發並累積技術成果。





3. 長期(4年期滿之後)
依據技術能力、管理能力、個人性向特質及意願決定職位屬性(晉升管理職或幕僚職),並強化市場分析、培養經營決策之能力。


 
訓儲人員運用效益

培育研發人才,強化技術研發能力,取得技術領先地位及形象並依據訓儲人員技術能力、管理能力、特質及意願決定職位屬性,參與決策。
研發申請專利,產出專利如下: